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南京溧水区2019年林荫道建设工程项目白马镇纬一路、朱龙线施工
信息编号: 311523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南京溧水区2019年林荫道建设工程项目白马镇纬一路、朱龙线施工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江苏溧水区2019年林荫道建设工程项目(白马镇纬一路、朱龙线)施工 2019-08-19 12:51:04   所属区域:  --溧水县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溧水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8.1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溧水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1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溧水区2019年林荫道建设工程项目白马镇纬一路、朱龙线施工,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溧水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溧水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NLS19065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溧水区2019年林荫道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南京溧水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溧水区2019年林荫道建设工程项目(白马镇纬一路、朱龙线)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19]18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918.22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918.22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标段道路名称为白马镇纬一路、朱龙线,主要工作内容为乔木栽植、种植土回填、场地清杂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4105开标室仅供观摩。
8.3、本项目开标工作辅助QQ号:1247351623,如遇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无法登录的问题可以在线联系该号码,其他问题请根据问题具体情况联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单位或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开发单位。
8.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联系人电话号码: 4008866016(筑龙)、18913962477,18913962455(益得)、15305186455,15305186416(未来)、4008898118(云蜻蜓)。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联系人电话号码:17626043124(王工)。
8.5、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8.6、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含有园林绿化营业范围。
8.7、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职称,相关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备注:一、职称证上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二、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但是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三、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且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从事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资历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由职称评审所在地职称评审部门所出)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8.8、园林绿化企业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8.9、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10、资格审查必须原件扫描上传的其他资料:
(1)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18年8月-2019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
(3)溧水区外地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须到溧水区城建局建管站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登记表》(咨询电话:025-57205497)
(4)投标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溧水区城建局领取2018年下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合格表》(办理部门:溧水区城建局市场监管科)
以上(1)-(4)条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8.11、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1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及综合保险。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需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及综合保险的形式,按中标价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后方可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8.13、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8.1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5、本次招标项目溧水区2019年林荫道建设工程项目(晶桥镇永和三期、永阳街道芦基山线、小无线)施工(标段编号: NLS190655-01SG)、溧水区2019年林荫道建设工程项目(晶桥镇云桠线、云芝线)施工 (标段编号:NLS190655-02SG)、溧水区2019年林荫道建设工程项目(白马镇李毕线、明树线、尤芝线)施工(标段编号:NLS190655-03SG)和溧水区2019年林荫道建设工程项目(白马镇纬一路、朱龙线)施工(标段编号:NLS190655-04SG)同时开标,并按以上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开评标。同个投标人如拟派同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则在前一个标段中若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然参加后续其他标段的评审,但是在后续其他标段中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1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南京溧水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溧水区2019年林荫道建设工程项目(白马镇纬一路、朱龙线)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19]18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918.22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918.22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标段道路名称为白马镇纬一路、朱龙线,主要工作内容为乔木栽植、种植土回填、场地清杂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4105开标室仅供观摩。
8.3、本项目开标工作辅助QQ号:1247351623,如遇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无法登录的问题可以在线联系该号码,其他问题请根据问题具体情况联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单位或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开发单位。
8.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联系人电话号码: 4008866016(筑龙)、18913962477,18913962455(益得)、15305186455,15305186416(未来)、4008898118(云蜻蜓)。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联系人电话号码:17626043124(王工)。
8.5、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8.6、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含有园林绿化营业范围。
8.7、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职称,相关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备注:一、职称证上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二、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但是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三、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且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从事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资历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由职称评审所在地职称评审部门所出)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8.8、园林绿化企业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8.9、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10、资格审查必须原件扫描上传的其他资料:
(1)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18年8月-2019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
(3)溧水区外地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须到溧水区城建局建管站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登记表》(咨询电话:025-57205497)
(4)投标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溧水区城建局领取2018年下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合格表》(办理部门:溧水区城建局市场监管科)
以上(1)-(4)条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8.11、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1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及综合保险。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需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及综合保险的形式,按中标价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后方可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8.13、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8.1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5、本次招标项目溧水区2019年林荫道建设工程项目(晶桥镇永和三期、永阳街道芦基山线、小无线)施工(标段编号: NLS190655-01SG)、溧水区2019年林荫道建设工程项目(晶桥镇云桠线、云芝线)施工 (标段编号:NLS190655-02SG)、溧水区2019年林荫道建设工程项目(白马镇李毕线、明树线、尤芝线)施工(标段编号:NLS190655-03SG)和溧水区2019年林荫道建设工程项目(白马镇纬一路、朱龙线)施工(标段编号:NLS190655-04SG)同时开标,并按以上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开评标。同个投标人如拟派同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则在前一个标段中若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然参加后续其他标段的评审,但是在后续其他标段中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1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期限: 2019-8-20201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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