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二届自贡国际恐龙灯光节街景新增亮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08-21 01:41:10 所属区域: - 招标业主/代理: 四川省自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川千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8.2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自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1,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自贡第二届自贡国际恐龙灯光节街景新增亮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自贡,所属行业分类:亮化,招标代理:四川千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自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510301201900087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自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二届自贡国际恐龙灯光节街景新增亮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自贡市蓝鹰花园对面汇东股份二楼,联系方式:胡女士,0813-550103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8号,联系方式:王女士,0813-3900908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4)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5)四川省省外供应商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入川承揽业信息录入证》证书;(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自拟)。(非联合体响应不提供)(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缴纳本次采购要求的磋商保证金;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四川省自贡市板仓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8号(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旁)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金 额:¥1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合法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作为无效响应。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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