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市】临清市城市路灯服务中心运河文化中心、古运河桥涵和路灯杆等景观亮化项目施工及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8-22 01:10:50 所属区域: --临清 招标业主/代理: 临清市青年路1号/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8.2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临清市青年路1号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2,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聊城【聊城市】临清市城市路灯服务中心运河文化中心、古运河桥涵和路灯杆等景观亮化项目施工及监理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山东-聊城-临清,所属行业分类:亮化,招标代理: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临清市青年路1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临清市城市路灯服务中心运河文化中心、古运河桥涵和路灯杆等景观亮化项目施工及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县(区)经十路9999号号黄金时代广场G栋2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清市城市路灯服务中心运河文化中心、古运河桥涵和路灯杆等景观亮化项目(施工及监理)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供应商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00.349200 临清剧院、运河广场、鳌头矶、鳌头矶牌坊、大众公园北门、大众公园南门、(新华路、青年路、温泉路)路灯杆、先锋桥景观亮化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供应商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85.532000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4、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900000 1.时间:2019年8月22日8时30分至2019年8月28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本项目实行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进行现场报名。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注:1)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包一、包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包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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