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双楠街道办事处光彩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08-22 01:11:23 所属区域: --武侯区 招标业主/代理: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双楠街道办事处/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8.21 截止时间: 2019-9-2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双楠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2,截止日期:2019-9-2,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成都光彩工程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武侯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双楠街道办事处,招标编号:510107201900041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三段1号(金牛万达广场商业区-SOHO-C座24楼),联系方式:蒋女士,028-81703378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按磋商文件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2018年良好财务状况证明资料(注:①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②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民间非营利组织提供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业务活动表;④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⑤其他未列明单位以相应财务会计制度为准。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任选其一提供证明资料,证明资料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磋商保证金证明资料。(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①购买磋商文件人员身份证②单位介绍信(其中第①项查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提供证件材料须在有效期内;第②项留加盖鲜章的原件)。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三段1号(金牛万达广场商业区-SOHO-C座24楼招标部) 金 额:8000元。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转入以下账号: 收款单位: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红照壁支行。银行账号:128 904 497 610 105。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9月2日16时止。注:转账时请注明采购编号(非实质性要求)。(2)采用其他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将磋商保证金资料(如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原件单独密封递交,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磋商保证金等字样。递交磋商保证金资料截止时间:2019年9月3日10时30分止(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磋商保证金资料应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将按照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其它补充事宜(1)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根据(川财采[2018]12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愿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简称:政采贷)”,相关申请方式及要求按川财采[2018]123号、成财采[2019]17号的通知进行。 (3)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采购计划编号:20191160;预算金额:450000元;最高限价:449296.87元。武侯区财政局监督部门: 028-85558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