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12203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上海 |
工程名称: |
上海奉贤区奉贤区南桥源二号院更新改造一期除文保区域工程6楼布展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上海奉贤区南桥源二号院更新改造一期(除文保区域)工程6楼布展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9-08-27 01:01:15 所属区域: - 招标业主/代理: 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部)/上海建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8.2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部)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7,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奉贤区奉贤区南桥源二号院更新改造一期除文保区域工程6楼布展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奉贤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建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部),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建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奉贤区南桥源二号院更新改造一期(除文保区域)工程6楼布展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②具有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需经年审合格;③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其以上资质;④~⑥资格要求详见【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贤区南桥源二号院更新改造一期(除文保区域)工程6楼布展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826-246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19-z9033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奉贤区南桥源二号院更新改造一期(除文保区域)工程6#楼布展工程(详见磋商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502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19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19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8-26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02 16: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本项目无须网上审核、其他资格要求④~⑥如下:④须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8-26 16:00:00至2019-09-02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网上招标系统中报名成功后,请于获取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410号301室现场办理报名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候。合格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退还);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原件退还)及复印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9-09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9-9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410号401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410号40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①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一并出席开标仪式。②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第2条详见磋商文件中内容。 |
报名期限: | 2019/8/27至 2019/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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