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4666] 城区绿化行道树重剪、更换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JG2019-4666] 城区绿化行道树重剪、更换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布时间:2019-08-27 00:00
城区绿化行道树重剪、更换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9〕260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现对城区绿化行道树重剪、更换工程进行设计施工一体化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城区绿化行道树重剪、更换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20-3263388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冯工 联系电话:020-82653148、1810021928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监管电话:020-32631211三、前期服务机构(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增城区荔城街和增江街。五、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最高投标限价:1.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城区绿化行道树重剪、更换工程,涉及道路、园林景观、照明、给排水等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6945.29万元。2.招标范围:项目实施城区绿化行道树重剪、更换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等勘察工作。(2)设计部分2.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审定的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2.2设计其他服务?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工作。2.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要求。3.施工部分3.1施工内容包括:项目实施城区绿化行道树重剪、更换工程。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3.2负责概(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3.3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3.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3.5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3.6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3.最高投标限价:6301.96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3.25万元(工程测量费用为47.55万元,物探费为5.7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45.08万元(基本设计费为209.96万元,竣工图编制费为16.8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为18.32万元),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003.63万元(建安工程费为5944.19万元,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为59.44万元】。六、资金来源: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9年8月27日00时00分至2019年9月23日 11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八、网上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网上投标登记时间:2019年8月27日00时00分至2019年9月23日11时00分(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登记及信息录入手续)。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11时00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开标时间:2019年9月23日11时00分。4.网上投标登记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应为同一时间。5.网上投标登记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十、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勘察方: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3) 施工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含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商事主体信息网站含经营范围的查询打印页。3.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2)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岩土师资格。(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4)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5)联合体投标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由负责勘察义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负责设计义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负责施工义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4.投标人业绩要求:(1)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设计业绩是指中标价1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注: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复印件。(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经公开招标中标价12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②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按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明确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林业园林规字〔2017〕3号)执行。③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④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由负责施工义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6.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均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不得兼任专职安全员。7.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施工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注:① 设计业绩提供纸质证明文件;② 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2-6项(除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信息公开证明》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十一、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十三、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十四、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支付设计成果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设计成果补偿的投标方案内容。十五、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十六、资格审查结果及评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其他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七、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评标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八、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异议受理电话:020-32633880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富国路6号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署名投诉。投诉受理电话:020-32631211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富国路6号十九、本招标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同时发布。本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招标公告在各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二十、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8-2招标文件范本。本招标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招标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招标人: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二、资格审查前,本公司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四、本公司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五、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参加投标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参加投标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参加投标二至三年,并提请审批部门取消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六、本公司没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八、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解释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如有)。九、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等信息进行公示。十、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