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阳江市司法局的委托,对 阳江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00-201907-4417010003-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雕塑设计及制作,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的法人,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二、货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的产品304#不锈钢要全新不得使用折旧或者翻新。 2、文字户外丝印必须字迹清晰不得漏油漆。 三、投标报价包括 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搬运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验收、人力成本、产品成本、利润、税金。总报价不得超过2000000.00 元人民币(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报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合同签订要求: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 五、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间算起,90日内完工。(即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超出该交货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金额40%;成品制作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出厂前15个工作日支付总合同金额30%;项目安装竣工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金额25%;总合同金额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的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若因为政府财政问题导致款项未能在规定付款期限内完成付款,且采购人已履行请求财政付款之义务,则采购人不构成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一)、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费用。 (二)、安装调试完成后按相关设备管理规范进行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三)、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期限:保质期为1年,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办妥本次货物需求产品的保修手续,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供货实行质量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2.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1小时内响应,服务工程师24小时内上门服务。 3.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4.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服务,即由成交供应商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设备的装车、卸车、安装、调试、操作及维护保养培训服务等,供应商必须安排工作人员全程跟踪,并且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6、质保期内,如非人为因素出现破损,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延长。 7、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所交付或提供的物品质量、服务及培训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由供应商负责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实际费用。 9、为了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完善导致货物锈蚀、失缺货损坏,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8月28日 至 2019年09月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阳江市阳东区福兴路21号(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9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阳江市阳东区福兴路21号(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9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阳江市阳东区福兴路21号(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28 日 至 2019 年 09 月 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联系电话:0662-6899288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2-3324448(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1室)联系人:曹长鹏联系电话:0760-88169368传真:0760-88169368邮编:528400(三)采购人:阳江市司法局地址:阳江市东风三路107号联系人:黄维高联系电话:0662-3365001传真:3324827邮编:529500 发布人: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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