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12456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北 |
工程名称: |
湖北宜昌照明及景观灯具改造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
工程简介: |
湖北远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照明及景观灯具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8-29 02:10:51 所属区域: --远安县 招标业主/代理: 远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8.28 截止时间: 2019- 摘要:本公告受远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9,截止日期:2019-,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宜昌照明及景观灯具改造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宜昌-远安县,所属行业分类:景观灯,招标代理: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远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标编号:HBJG-2019-,招标文件售价: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远安县财政局远采计备[2019]XM0527号政府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远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就远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照明及景观灯具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编号:HBJG-2019-054 二、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照明及景观灯具改造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22.00万元(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主要选取一家供应商对远安县“四大家”机关院内及世纪广场照明及景观灯具、供电线路进行检查维修,对损坏的灯具、配件等进行更换、修复。(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的内容), 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服务)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8月28日起至2019年9月3日止(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节假日休息) 2、各供应商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招标代理部)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9日上午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八、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时间:2019年9月9日上午09时30分; 2、竞争性磋商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逾期未按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远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拥军 联系电话:13986821329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大道25号 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幸 联系电话:0717-3813726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
报名期限: | 2019/8/29至 2019/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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