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12456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云南 |
工程名称: |
云南昆明JKMSM20190800882:嵩明县县城灯光亮化规划编制服务二次竞价公告 |
工程简介: |
云南JKMSM2019080088(2):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嵩明县县城灯光亮化规划编制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8-28 17:35:49 所属区域: --嵩明县 招标业主/代理: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8.2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8,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JKMSM20190800882:嵩明县县城灯光亮化规划编制服务二次竞价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昆明-嵩明县,所属行业分类:亮化,招标代理: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美丽县城 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嵩明县2019年提升县城人居环境推进 美丽县城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2019〕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将组织编制嵩明县县城灯光亮化规划。受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对 嵩明县县城灯光亮化规划编制服务(二次)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嵩明县县城灯光亮化规划编制服务(二次) 二、项目概况: 2.1服务内容:对县城道路、公园、广场、建筑物等灯光亮化进行规划设计,进一步提升亮化效果的编制工作。 2.2服务期限: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2.3服务地点:嵩明县。 2.4采购预算:330000元(叁拾叁万元整)。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申请文件中附2016-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及情况说明。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且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及 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须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01月至今期间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01月至今期间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且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在岗履职人员,应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2016年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规划编制的类似业绩; 3.5履约情况: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提供承诺或说明; 3.6省外企业:云南省省外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 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http://www.ynjst.gov.cn:84/nkcsj) 上报企业的相关信息,附省外入滇企业登记证书或登记证明材料。 3.7其他要求: (1)供应商至今未被各级行政监管部门或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列入过的无论是否处罚期满的都将禁止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精神,中标人(中选人、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提供自本招标(采购、出让、竞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供应商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相关信息,附网上截图。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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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9/8/29至 2019/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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