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南京新安江街、牡丹江街彩化提升工程施工
信息编号: 3124990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南京新安江街、牡丹江街彩化提升工程施工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江苏新安江街、牡丹江街彩化提升工程施工 2019-08-28 17:56:06   所属区域:  --建邺区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建邺城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8.2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建邺城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新安江街、牡丹江街彩化提升工程施工,所属区域:江苏-南京-建邺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建邺城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NJY19001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安江街、牡丹江街彩化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南京建邺城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新安江街、牡丹江街彩化提升工程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建设城[2019]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新安江街、牡丹江街彩化提升工程全长735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老旧苗木更换清理、增加彩化植物、路牙树池等市政设施维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5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造价在119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作未提供。)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根据建办城[2017]27号和苏建招函[2017]4号文件要求,园林绿化工程不要求投标企业提供资质证书,但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8.5、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8.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证书均以南京市“e路阳光”数据库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8.7、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8、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9、资格审查必须原件扫描上传的其他材料:
(1)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2月-2019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2)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8.10、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1、本项目开标工作辅助QQ号:1247351623,如遇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无法登录的问题可以在线联系该号码,其他问题请根据问题具体情况联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单位或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开发单位。
8.1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联系人电话号码: 4008866016(筑龙)、18913962477,18913962455(益得)、15305186455,15305186416(未来)、4008898118(云蜻蜓)。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联系人电话号码:17626043124(王工)。
 南京建邺城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新安江街、牡丹江街彩化提升工程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建设城[2019]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新安江街、牡丹江街彩化提升工程全长735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老旧苗木更换清理、增加彩化植物、路牙树池等市政设施维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5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造价在119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作未提供。)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根据建办城[2017]27号和苏建招函[2017]4号文件要求,园林绿化工程不要求投标企业提供资质证书,但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8.5、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8.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证书均以南京市“e路阳光”数据库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8.7、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8、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9、资格审查必须原件扫描上传的其他材料:
(1)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2月-2019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2)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8.10、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1、本项目开标工作辅助QQ号:1247351623,如遇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无法登录的问题可以在线联系该号码,其他问题请根据问题具体情况联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单位或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开发单位。
8.1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联系人电话号码: 4008866016(筑龙)、18913962477,18913962455(益得)、15305186455,15305186416(未来)、4008898118(云蜻蜓)。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联系人电话号码:17626043124(王工)。

报名期限: 2019-8-2920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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