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北武汉随县洪山镇西河东路中段及龙潭西街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312829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北
工程名称:

湖北武汉随县洪山镇西河东路中段及龙潭西街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湖北随县洪山镇西河东路中段及龙潭西街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9-09-01 17:15:58   所属区域:  --洪山区 招标业主/代理:  随县洪山镇人民政府/随州市立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9.0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随县洪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9-01,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随县洪山镇西河东路中段及龙潭西街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洪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随州市立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随县洪山镇人民政府,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随县洪山镇西河东路中段及龙潭西街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依据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2019]361号计划下达函,随州市立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随县洪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随县洪山镇西河东路中段及龙潭西街市政工程施工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随县洪山镇。

1.2建设规模:西河东路中段市政工程预算金额123万元、龙潭西街市政工程预算金额396万元。

1.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4质量标准:合格。

1.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

1.6标段划分:划分为随县洪山镇西河东路中段市政工程、随县洪山镇龙潭西街市政工程二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全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商业信誉声明及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反应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应具有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向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和向社保部门为其单位人员缴纳社保。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单位负责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行为;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只能就上述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19年09月02日至2019年09月06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30时。

3.2获取地点:随州市神农大道和园住宅302。

3.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报名(报名表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填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提交其复印件1份。

(3)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并提交其复印件1份。

(4)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的企业基本信息截图1份。

(5)企业商业信誉声明及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并提交其复印件1份。

(6)近期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及近期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是指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及社会保险缴费发票)原件并提交其复印件1份。

(7)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拟需机械设备的发票(或租赁合同)原件并提交其复印件1份。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1份,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截图1份,行贿行为情况书面说明并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1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23日下午15时00分00秒,地点为招标代理机构。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湖北》(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县洪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随县洪山镇洪山路9号邮政编码:431518

联系人:李胜朝电 话:0722-4811262

招标代理人:随州市立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随州市神农大道和园住宅302 邮政编码:441300

联系人:孙荣电话及传真:0722-3812555

2019年09月02日

报名期限: 2019-9-22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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