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12844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吉林 |
工程名称: |
吉林延边革命烈士陵园文物保护建筑修缮工程磋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吉林延边革命烈士陵园文物保护建筑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08-31 03:10:49 所属区域: 招标业主/代理: 延边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8.3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延边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31,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延边革命烈士陵园文物保护建筑修缮工程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延边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招标编号:GHY2019-01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延边革命烈士陵园文物保护建筑修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GHY2019-017 一.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边革命烈士陵园文物保护建筑修缮工程,已由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项目采购X【20190827】-2005号文件),项目业主为延边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延边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延边革命烈士陵园文物保护建筑修缮工程 2.2 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 110.9939万元; 2.3采购范围:文物保护建筑修缮(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延边革命烈士陵园 2.6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1月14日,总工期45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近三年(2016年8月至今)需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4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6日(法定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延边州住建局一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否则不予受理。 4.2 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 五.磋商(开标)时间、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时间、响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9月20日13时00分,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日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经省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延边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 地址:延吉市烟集街8号; 联系人:金银姬 电话:15526741120; 2、招标代理机构: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 联系人:孙妍 电话:0433-2867005 邮箱:pp8503@126.com 3、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4、如在我市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现串标投标、阻挠他人竞标、操纵项目中标(成交)结果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监督举报,并向延吉市公安局、市财政局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2019年8月30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
报名期限: | 2019/9/2至 20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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