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1692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洪泽县盐化工区李湾路(外环西路-洪盐路)、盐都路(外环西路-台坡大道)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洪泽县园林管理局建设项目洪泽县盐化工区李湾路(外环西路-洪盐路)、盐都路(外环西路-台坡大道)绿化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洪泽县盐化工区李湾路(外环西路-洪盐路)、盐都路(外环西路-台坡大道)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盐化工工业园区; 3、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李湾路(外环西路-洪盐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7300m2,回填土方约4000m3;盐都路(外环西路-台坡大道)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17500m2,回填土方约2300m3;详细施工区域见施工图纸。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养护要求:绿化养护期不少于三年,养护等级为3级(含)以上;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设两个标段,A标段为李湾路(外环西路-洪盐路)绿化工程,B标段为盐都路(外环西路-台坡大道)绿化工程;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5、拟选派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三、报名、资格预审的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 ⑴、投标申请人须是经洪泽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企业,授权委托人须是经备案的专职交易员,若投标申请人未备案的,须经备案后方可参与报名,否则不予受理。(详见江苏&S226;洪泽招投标网http://www.hzztb.cn) 注:2010年11月15日前已备案的企业必须按照《关于投标单位备案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详见江苏&S226;洪泽招投标网 http://www.hzztb.cn)携带相关材料到洪泽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年审。 ⑵、投标申请人须经备案后方可参与报名,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①投标报名申请书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交易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⑦银行基本帐户证明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⑨针对报名条件第2、3、7条的承诺书⑩《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⑶、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整的上述资料,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方可接受其报名,收取报名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标段,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本次招标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针对已备案的企业)两种方式。 ⑴、现场报名: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随到随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报名、资格预审的时间:2011年8月 16 日至2011年8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 30时、下午15:00至17:00时,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资格预审的地点: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 ⑵、网上报名(针对已备案的企业):投标申请人须登录江苏·洪泽招投标网http://www.hzztb.cn进行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的时间:2011年8月16日至2011年8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下午17:00时,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也采用随到随审的办法,资格预审的时间、地点同上述第⑴条。 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其他 1、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2、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外地企业也可由当地检察院出具),投标申请人到检察院办理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申请人身份证、③所参加工程的招标公告、④企业营业执照、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建造师注册证书。地址:洪泽县北京路88号,洪泽县人民检察院综合预防科。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⑴、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⑵、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 6、本工程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以银行汇票方式向招标人指定帐户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发包人将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向承包人逐步返还履约保证金,至竣工验收合格全额返还。 7、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本次招标共设两个标段,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申报两个标段,但是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 六、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洪泽县园林管理局(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S226;洪泽招投标网(http://www.hzztb.cn)。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年8月 16 日至2011年8月 22 日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晨炜 电话:18915151590 招标人:洪泽县园林管理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报名期限: | 2011/8/16至 2011/8/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