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NNJ100244-02SG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沪宁城际铁路园林实业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
招标单位: | 南京市园林实业总公司 |
代理单位: |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2,30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310,00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沪宁城际铁路园林实业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东起伊刘苗圊,经过新伊汽配城,西至黑墨营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3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拆除违章建筑,房屋、店牌店招、围墙出新,广告整治,绿化改造等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310000 m2。 |
报名条件: |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4月12日至 2010年4月16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在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路183号2楼报名处)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3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核查;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公证件、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4)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5)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6)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办理相关事宜的人员必须为《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所指定的人员,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在资格预审时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8)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15天前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
报名期限: | 2010-4-12|2010-4-16 |
联 系 人: | 刘沁 |
联系电话: | 52208487 |
联系传真: | 52201839 |
联系地址: | 江苏南京中华路150、444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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