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YX20100100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赣榆县沿海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次公告) |
招标单位: | 连云港市金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单位: | 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工程编号 GYX201001004 工程名称 赣榆县沿海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人名称 连云港市金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赣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赣榆县新城区 工程规模 较大 |
报名条件: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专业承包一级 园林古建筑工程二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贰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一级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其他条件 招标公告附件: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县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A:若投标企业属于本市资质管理的,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县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2、资格审查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3、资格审查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3.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3.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和苏清办(2008)13号文。5. 赣榆县廉政准入通知书说明:廉政准入通知书到赣榆县建设局建筑管理股办理,电话:0518-86212711。6.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开标时到达开标现场(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7、本工程的评标标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注: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的复印件。县纪委举报电话:86223020;县投诉中心举报电话:86223030;县招标办举报电话:86221678 |
报名期限: | 2010-4-20|2010-4-26 |
联 系 人: | 王巨琴 |
联系电话: | 13851297668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赣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创联大厦1312室) |
备 注: | 请申请人于 2010年4月20日至 2010年4月26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赣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创联大厦1312室)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0年4月20日至 2010年4月26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赣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创联大厦1312室) 获取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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