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3135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东海县西双湖农业生态观光种植园项目二十二标段西堤土方转运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东海县西双湖风景区建设处 的 西双湖农业生态观光种植园项目二十二标段西堤土方转运工程,已由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公共基础设施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 约7万方土方转运及整形 (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 土方挖方、转运及整形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二十二标段 (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财政、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为 东海县西双湖北湖西堤 ; (8)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年10月4日,工期15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后审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C)类证。。 (8)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县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1>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不论投标企业是否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2 >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a.若投标企业属本县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单位自行前往东海县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县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企业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或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查询。 (9)按东住建发[2011]26号文:①县内企业需提供《县内建筑企业备查表》②初次进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拟投标工程到建管处提出进县施工项目备案申请,取得《进县施工项目备案证》;③县内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必须以文件形式成立相应资质项目经理参加的项目部,并到建管处审批及备案。 (10)按“连建管【2006】636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县招标办备案后方可承担。 (11)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12)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包括省市进入本市的企业)在造价部门申请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手册》,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和苏清办[2009]21号文②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拟派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③招投标活动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④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⑤递交资格后审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等;(详见资格后审文件)⑥本工程采用抽签法(依据苏建招[2010]333号文) 5、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西双湖农业生态观光种植园项目二十二标段西堤土方转运工程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1年 8 月 23 日至2011年 8 月 29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 元,售后不退。第四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 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9 月 12 日 9 时00分,提交到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0、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拟选派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东海县牛山镇和平西路(原西双湖卫生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东海牛山镇幸福北路166号浅水湾别墅6-7-2 联系人:任维 电话:0518-87251856 邮编: 222300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1年8月23日至 2011年8月29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5时 0分 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1年8月23日至 2011年8月29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5时 0分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
报名期限: | 2011/8/23至 2011/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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