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3634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溪源江东岸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师范大学 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溪源江东岸景观工程已由福建省发改委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会文件关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溪源江东岸景观工程立项的通知》(闽发改社会[2011]7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547.1908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溪源江东岸景观工程,详见施工图纸(不含绿化部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福建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须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08 月 26 日至2011年 09 月 0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福建师大溪源江东岸工程”;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09 月 08 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2.5.2版)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利用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直接打印生成,并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邮编:350100;电话:0591-22867516传真:0591-22867517;联系人: 张女士 。: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新洲城大厦A幢601室,邮 编: 364000;电 话: 0597-2331031 传 真: 0597-2332901; 电 话: 0591-83113968,87831857 传 真:0591-87831787;联系人:林先生。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户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5919 0308 4510 5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
报名期限: | 2011/8/26至 201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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