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3669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淮安市洪泽湖菱角塘景观改造二期工程BT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洪泽湖菱角塘景观改造二期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洪泽湖古堰景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采用BT方式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投标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洪泽县城南至南环路,北至浔河路,东至原城南公园,西至洪泽湖大堤内侧。 (2)工程规模及内容:总占地面积约105600M2(含水面和原有林地、湿地)。场地整理、挖填土方及排原沟塘水、绿化面积约30300M2,场地铺装约3340M2,园桥10座,亭4座,木栈道约295 M,木栈桥约410M,园路约5143M2,外驳岸约2400 M,罩鱼池等内驳岸约390 M,另含建筑及小品、水景、给排水管道、提升泵井、场地照明及电缆配管工程等。 (3)计划工期: 180 个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三年。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回购方式:项目建设采用BT方式,投标人中标后负责该工程在建设期间的融投资、建设以及保修期间的维修等工作。建设期间,中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监督和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公司将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工程移交给招标人,洪泽湖古堰景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回购协议分期付款,即: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1个月付施工合同价的40%,第13个月付至审定价的60%,第25个月付至审定价的80%,第37个月付清余款。 2、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报名条件: 本工程招标只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具有完成项目的足够资金(投标人必须具备与项目总投资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融资渠道,保证中标后项目资金如期足额到位,中标人需提供人民币64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5)投标申请人须是经洪泽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企业,授权委托人须是经备案的专职交易员,若投标申请人未备案的,须经备案后方可参与报名,否则不予受理(备案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江苏·洪泽招投标网http://www.hzztb.cn)。 (6)资格预审前,投标人须预存企业工资保障金100万元到指定账户(该保障金须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预存,且须出自企业的银行基本户,否则不予受理)。资格预审时,投标人须同时携带上述银行汇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开标时,投标人出示上述汇票原件后(如果因招标时间延长,汇票原件超过一个月的有效期,投标人须重新预存企业工资保障金),方可参与投标。中标企业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办理进账手续,并凭有效票据领取中标通知书。 (7)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8)拟选派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9)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10)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1)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外地企业也可由当地检察院出具),投标申请人到检察院办理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申请人身份证、③所参加工程的招标公告、④企业营业执照、⑤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地址:洪泽县北京路88号,洪泽县人民检察院综合预防科。 (12)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现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640万元(中标公示结束后2日内必须以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不按要求缴款,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1年8月26日至2011年9月1日 本次招标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针对已备案的企业)两种方式。 A、 现场备案、报名(投标申请人须经备案后方可参与报名)的时间及地点:2011年8月 26日至2011年9月1日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除外)于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现场报名后即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B、网上报名(针对已备案的企业)投标申请人须登入江苏·洪泽招投标网http://www.hzztb.cn 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的时间:2011年8月26日至2011年9月1日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除外),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网上注册报名后于2011年8月26日至2011年9月1日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除外)在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 6、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1年9月5日的上午9:00至10:30于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逾时作弃权处理。 7、备案及现场报名资料: 备案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江苏·洪泽招投标网http://www.hzztb.cn。投标申请人须经备案后方可参与报名,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④《投标报名申请书》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交易员)⑥投标人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需另提供一份原件)⑧《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整的上述资料,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方可接受其报名,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8、招标人:洪泽湖古堰景区管理委员会 9、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工程的招标事宜。 联 系 人: 魏同飞 电 话: 13905231663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报名期限: | 2011/8/26至 201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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