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4072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泰宁县汀兰园(一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本招标项目泰宁汀兰园(一期)绿化工程(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广厦施招[2011]TN04)已由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汀兰园(一期)绿化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泰发改办[2011]1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1. 本工程泰宁汀兰园(一期)绿化工程,建设地点:泰宁杉城镇杉津桥北以西至城步溪入口;位置详见设计平面总图。 2.2. 工程建设规模:面积约15000平方米,造价约 54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泰宁汀兰园(一期)绿化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福建省加美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施工企业具有 福建省注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企业资质应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城[2009]157号)资质就位换证后的;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园林绿化 (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有关规定);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处 不适用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8月29日至2011年09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15时00 分至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地址:泰宁县农资大厦二楼)(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闽建筑[2009]16号)。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 09月09日17时 00分(北京时间)之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5万元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09月14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 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馆二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招标人:福建省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泰宁县状元街 邮编: 354400 ;电话: 0598-7832164 13960581630 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宁县农资大厦二楼,邮编:354400 电话: 0598—7868683 13515993658 联系人:周福杨:开户银行:泰宁县金湖信用社 开户名称: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帐 号:9031120010010000026463 :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泰宁县档案馆二楼 电 话: 0598—7869917 15359931817 联系人: 李贵荣 |
报名期限: | 2011/8/29至 201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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