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4409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吉林 |
工程名称: |
吉林大安市北部明珠城公园及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大连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安市北部明珠城公园及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大发改资字【2011】40号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大安市北部明珠城公园及市政道路工程资金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大安北站区周边; 2.3占地面积约73000平方米,其中市政道路53000平方米 2.4计划开工日期 2011年9月22日计划开工,2011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 8 月 30日至2011年9 月 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上岗证书原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到大安市锦华路172号大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方可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费人民币300 元。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2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3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9月 19 日 9 时 0 分,提交到大安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四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大安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四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大连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49号 联 系 人:孙怀枫 联系电话:186436510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天华苑46栋4门 邮政编码: 130033 联系电话:0431-87824366、86463858 传 真: 0431-87824366 联 系 人:何川 电子邮件:zxzbgxf@163.com 大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大安市锦华路172号 联系电话:13943654321 13704375058 联 系 人:孙晓华 电子邮件:121603406@qq.com |
报名期限: | 2011/8/31至 201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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