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44030020100347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深圳市观澜河干流污染治理工程(截污工程部分)龙华河调蓄池标段 |
| 招标单位: | 深圳市观澜河干流污染治理工程项目 |
| 代理单位: |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5,00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本次招标内容:地下式钢筋砼调蓄池、下池交通桥、进水箱涵及其控制闸、清淤设施、出水管及其控制闸、进风口、出风口、采光孔、广场铺装、道路、景观绿化、路灯、岸坡恢复等以及各类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0年10月1日 至 2011年12月1日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0年7月16日10: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0年7月23日10: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300.00元。 |
| 报名条件: |
投标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Ⅰ组;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另: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备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6、重要提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
| 报名期限: | 2010-6-28|2010-7-28 |
| 联 系 人: | 甘晓波 |
| 联系电话: | 0755-83072225 15815558572 |
| 联系传真: | |
| 联系地址: |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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