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6633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山东 |
工程名称: |
山东青岛市开发区海孚电子加速器一期工程所需室外景观及综合管网项目采购公告 |
工程简介: |
开发区海孚电子加速器一期工程所需室外景观及综合管网项目采购公告 开发区海孚电子加速器一期工程所需室外景观及综合管网项目采购公告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海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海孚电子加速器一期工程所需室外景观及综合管网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和报价。 一、采购人单位名称:青岛海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卓亭广场C座22层2209室(266555)联 系 人:苗霞联系电话:0532-80987206 电子信箱:uidcmiaoxia@vip.sina.com 二、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266033)联 系 人:盖文书 于华 王峰联系电话:0532-85668627 85668628 传 真:0532-80615083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gaiwenshu@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408573655608091001 三、项目说明采购项目编号:SDSITC-0410708 采购项目名称:海孚电子加速器一期工程所需室外景观及综合管网采购项目内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孚电子加速器一期工程所需室外景观及综合管网。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青岛海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青岛开发区建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备案。 2.供应商上三年度(自200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计)在青岛地区须具有不少于两个的同类工程业绩,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及验收证明材料原件。 3.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须为二级建造师(市政专业)。 4.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景观项目。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1年9月13日至2011年9月21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 2.地点: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卓亭广场C座22层2209室。 3.售价:200元/套(图纸另计),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青岛海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人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人留存): 4.1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4.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3供应商市政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书(市政专业) 4.5供应商上三年度两个同类工程业绩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自行安排踏勘现场,现场具体地址如下: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宋路以东、红石崖六号路南。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2011年9月22日13:45-14:3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卓亭广场C座21层会议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截止时间:2011年9月22日14:30。 九、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1年9月22日14: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卓亭广场C座21层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十、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
报名期限: | 2011/9/13至 201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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