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6562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成都“崇州市地震灾后文物保护工程(杨遇春宫保府抢救性维修及文物管理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
招标单位: | 崇州市文化局 |
代理单位: | 四川明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崇州市崇阳镇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施工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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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2007年以来已完成三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木结构古建筑修缮工程,能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其中至少2个为四川省内业绩;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在四川境内承担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在四川省文物管理局“关于承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的公示”内可查。
3.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文物管理局颁发的《四川省省外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7 月 12 日至2010年 7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四川明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四川省文物管理局颁发的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省外企业提供);
注:以上证件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 8 月 5 日10时30分,地点为崇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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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0-7-12|2010-7-16 |
联 系 人: | 徐小姐 |
联系电话: | 028-85352558 |
联系传真: | 028-85236588 |
联系地址: | 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13楼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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