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7027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徐州市植物园花卉交易大棚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徐州市市政园林局的植物园花卉交易大棚工程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拨,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二环北路 (2)工程规模:面积约8000平方米,造价约800万元(含设备)。 (3)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工程建设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年10月~2011年11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专业 壹 级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设计 甲 级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资质。 (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必须承担过类似工程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轻钢结构花卉(温室)交易大棚(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4)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6)投标人必须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主体必须为施工单位。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拾万元 。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开户账号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9月14日至 2011年9月20日。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否则将被拒绝。 8、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和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2011年9月21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 徐州市建设局一楼大厅 报名,否则将被拒绝。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所报建造师证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8)徐州市建设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申请人必须持徐州市建设局办理的单项注册手续; (9)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11)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必须承担过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1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1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14)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以上资料(1)~(13)项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报名时将被拒绝。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11、 (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工程建设评标细则:商务标70分;技术标20分;业绩10分.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1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4、招标人地址:新城区联系人:张卫 电话:80802619 传真: 1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61号525室 联系人:黄振丽 电话:83908186 传真:83908186二O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备注: |
报名期限: | 2011/9/14至 201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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