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7658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尤溪县沙洲公园人行景观桥(西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尤溪县沙洲公园人行景观桥(西桥) 已由 尤溪县发改局 以 尤发改投[2010]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尤溪县城区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尤溪县城区建设指挥部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了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尤溪县城关沙洲公园 ;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桥为净跨25米+27米+25米钢筋砼三跨连拱结构,全长109.34米,桥面宽11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内容包括桥梁、桥梁装修工程、路灯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沙洲公园人行景观桥(西桥)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 设计单位: / ;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福建省内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 根据明建筑字[2010]72号文及明建筑字[2010]136号文要求,投标人须已进入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的三明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企业并取得《尤溪县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记录为准,同时要在《尤溪县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中登记备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根据闽建筑[2010]21号文《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的要求,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9 月 15 日至2011年 9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尤溪县文苑大厦三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300 元,招标图纸另行出售,招标图纸不单独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闽建筑〔2007〕35号) 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补充规定》(闽建筑〔2009〕16号)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壹天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查明“尤溪县沙洲公园人行景观桥(西桥)工程投标保证金” ②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须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③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可采用在三明市市住建局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投标人须将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 。 6.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方式:本地有欠薪(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近2年)和外地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农民工保证金银行账户。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9月30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保证金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验)。 1.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3.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城区建设指挥部 ; 地址: 尤溪县城关建设西街2号楼 ,邮编: 365100 ; 电话: 0598-6329239 ,联系人: 廖碧英 。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尤溪县文苑大厦三楼 ,邮编: 365100 ; 电话: 6368589 13859447019 ,传真: ; 联系人: 林女士 吴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尤溪县信用联社城中分社 ; 帐户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9030 8100 2001 0000 0147 64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尤溪县信用联社城中分社 账户名称:尤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帐号:9030 8100 2001 0000 0068 41 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 地 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64-1号(原县建筑设计院) 。 |
报名期限: | 2011/9/16至 201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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