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7753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吉林 |
工程名称: |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丁二十二路净月大街至甲一路段景观铺装及小品(A区)工程、丁二十二路(一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丁二十二路净月大街至甲一路段景观铺装及小品(A区)工程、丁二十二路净月大街至甲一路段景观设施及绿化、电气、给排水(A区)工程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园林绿化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_已落实 ,招标人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园林绿化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工程建设地点、建设规模: 一标段:丁二十二路净月大街至甲一路段景观铺装及小品(A区)工程 二标段:丁二十二路净月大街至甲一路段景观设施及绿化、电气、给排水(A区)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净月经济开发区丁二十二路净月大街及甲一路段 绿地景观面积:24000平方米 2.2 计划工期: 一标段 201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1 年 10 月 30 日,工期 17 日历天。 二标段 201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1 年 10 月 30 日,工期 17 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园林绿化、景观设施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均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各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3.3 各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各投标单位拟派技术员应有本专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1年 9 月 19 日至2011年 9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11:30 时,下午_13 时至 16_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招标代理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外省企业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地 址:长春净月潭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孙颖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王欣桐 、蔡璠玙 电话: 0431-87644668、87652406 |
报名期限: | 2011/9/19至 201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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