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盐城市高教公寓二期景观绿化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37822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盐城市高教公寓二期景观绿化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一、由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盐城市高教公寓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二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投标,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盐城市高教公寓二期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盐城市世纪大道以南,松江路以北,盐城师范学院东侧。    
3、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4、质量标准: 合格。
5、计划开工时间: 2011年10月。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分为两个标段(按区域划分),二个标段的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标内容:上述两标段的工作内容均为小区内绿化苗木、景观小品、小区内道路等工程的施工(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但只能被确定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上所注的专业为准)], 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至少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2011年 1月— 2011 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施工过1项单项合同造价达500万元及以上,质量获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的并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的室外景观绿化综合性招标工程业绩[业绩材料至少应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原件、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应加盖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章印或附与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相对应的项目合同备案表,且备案表上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表中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景观工程造价。如未体现的,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时,须提供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所有材料]。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合同项目经理中排列第一的。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六、招标人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约见所有投标人,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接受招标人的约见,并作出相关承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开标前办理变更手续。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www.ycztb.gov.cn新闻中心栏口下详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1年9月16日15:00时至2011年9月23日16: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9月16日15:00时至2011年9月28日18: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查实后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十一、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二、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3080019;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电话:88587313。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翟明轩                      联系人:沙洪流
联系电话: 18932299396              联系电话:0515-89803599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
盐城市高教公寓二期景观绿化工程评标办法
盐城市高教公寓二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投标实物样品等五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应提供的原件材料
1、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证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书原件;
2、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3、业绩材料:项目负责人200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施工过1项单项合同造价达500万元及以上,质量获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的并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的室外景观绿化综合性招标工程业绩。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满足招标公告第4条要求的业绩材料[业绩材料至少应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原件、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应加盖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章印或附与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相对应的项目合同备案表,且备案表上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表中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景观工程造价。如未体现的,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时,须提供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所有材料]。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合同项目经理中排列第一的。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缺以上资料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A的取值范围为93%—96%,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  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除绿化苗木部分外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将对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1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项目措施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评标委员从绿化苗木部分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主要工程量清单项目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将对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5 投标人的绿化苗木部分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4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7 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  (18分)
 1、施工组织设计  (16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5~16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2、项目经理陈述答辩或书面测试 ( 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1-2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五)投标实物样品2分
1、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实物样品,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投标人的实物样品不能通过实物样品符合性评审,本项不得分也不得成为中标候选人。
3、实物样品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得基本分1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情况进行打分,得分区间为1--2分。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投标人弄虚作假材料投标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书处理,并对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期限: 2011/9/16201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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