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平发改招核准[2010]42号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长沙市向钧烈士故居修复工程施工(第二次) |
招标单位: | 平江起义纪念馆 |
代理单位: |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向钧烈士故居修复工程施工建设已由平江县发改局以平发改招核准[2010]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江起义纪念馆,建设资金来自拨款、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江起义纪念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向钧烈士故居修复工程施工建设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 |
报名条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及建造师近三年内须有二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并在其它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方式,否则,将被拒绝。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0时至 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平江县天岳开发区坪上东路东方红面馆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不办理邮购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9月21日15时30分,地点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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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0-8-30|2010-9-21 |
联 系 人: | 李小姐 |
联系电话: | 18974023999 |
联系传真: | 0730-8357083 |
联系地址: | 岳阳市金鹗中路环卫大厦六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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