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2748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盐城市大丰通港大道改扩建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大丰通港大道改扩建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用BT模式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大丰通港大道改扩建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2.2工程地点:大丰通港大道(西康路—大丰港区) 2.3工期要求:中、侧分带景观绿化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其他景观绿化要求2011年11月28日前完成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资金来源:自筹 2.6工程总投资:约 35000 万元 2.7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5、本招标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2011 年 2月至2011年7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项目部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3人);(5)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6)招标人开出的该项目诚信保证金收据。 6、本工程诚信保证金数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有悉数接受以上条款的报名单位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内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交纳该款项的,视为自动放弃合作机会。此款项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无息退还。非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将在定标后10日内无息退还。 诚信保证金最迟必须在招标公告结束后三个日历天(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并到大丰中建六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具保证金收据)从投标企业的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大丰中建六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 ;帐号: 12870188000046293 )。招标人开出的该项目诚信保证金的收据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7、为了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投标人除负责建设期内工程建设所需全部资金外,另自愿交纳3000万元人民币作为该项目融资(收款单位:大丰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大丰建行大新分理处, 银行账号: 32001737644051515020)。合同签订后,此款项作为本工程前期各项工作所需资金(如征地、拆迁款等)。该项资金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交到大丰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账户。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交纳该款项的,视为自动放弃合作机会。此款项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与工程款同步返还(总工程款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分4年等额返还)。 8、工程款及融资款支付: 8.1该项目工程款支付单位为大丰中建六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分4年等额支付。 8.2 融资款的返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与工程款同步由大丰中建六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返还(自本项目验收合格日起分4年等额返还)。 9、请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 9 月 23 日至2011年 9 月 29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0、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1、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 www.jszb.com.cn) 大丰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 www.dfzbcg.gov.cn)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中建六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丰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亚明 联系电话:13901509080 招标代理公司: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沙洪流 联系电话:15724846546 |
报名期限: | 2011/9/23至 201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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