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3211012010101800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梦溪园局部环境修复工程 |
招标单位: | 镇江市文物局 |
代理单位: | 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梦溪园巷21号 招标类型:施工 所属地区:市辖区 (2) 工程规模: 占地面积约590平米,造价约300万元 建筑面积:590.00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3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至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
报名条件: |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不分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6. 必要条件: 7. 可选条件: 8. 其他: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资审建造师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或根据苏建管企(2008)19号文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原件; 9)提供资审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10)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未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11)招标人将约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面谈,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按约定的时间来镇面谈,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工程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10.报名单位必须于参加资格预审前至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资格审查的单位法人基本存款帐户以全称交纳。缴费账户账号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 11.资审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否则拒收资审申请及材料。 12.投标人须提供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电子文档,并按要招标文件要求刻入投标光盘。 13.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评标,综合评分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0分,技术标20分)。 1) 商务标评审 (1)招标人认为投标单位应理性报价,公平竞争。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在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招标人将认为其缺乏诚意竞争,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认定中的平均值计算,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2)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投标文件无重大偏差且投标报价(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相比下浮大于或等于5%的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认定:设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暂估价和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提供)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相比下浮须大于或等于5%的投标报价。 (4)不低于成本价的有效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80分,偏离基准价得相应扣分,每高1%扣0.3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5)招标控制价将在开标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单位。 2) 技术标评审(总分20分,施工组织设计18分,项目经理答疑2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理性评审,评审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 注意:如果技术标书未被评判为不合格,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得分的60%(不含答疑)。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5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5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5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施工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5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11)、项目经理答疑(2分) 项目经理答疑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特点、技术要求提出疑问,由投标项目经理针对本工程特点进行回答,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经理的回答进行评分。若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未亲自参加投标答疑,则项目经理答疑项以零分计算。 3)、计分规则 各单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进行计分,然后取小组平均分,各单项平均分相加后即为总分;统计技术标得分时,在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14.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15.定标结束后,工程施工投标的中标人除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 |
报名期限: | 2010-10-18|2010-10-22 |
联 系 人: | 刘冲鸣 |
联系电话: | 0511-85029832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江路与电力路交叉口广电大楼316室)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