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4874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盐城市盐都区西南片区生态公园工程盐都区西南片生态公园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的盐都区西南片区生态公园工程已经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获批准文号都发改基【2011】111号。现对该项目采用BT方式(建设—移交)招标,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一定资金实力并有意投资建设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投标(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都区西南片区生态公园工程; 2、工程地点:盐都区城西南; 3、招标人: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即BT承包范围)招标: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盐都区西南片区生态公园工程(其中包括驳岸、土方、道路、桥梁、安装等工程),详细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由投标人中标后在负责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投(融)资,负责项目的施工建设、管理。 5、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 6、质量标准:现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100个日历天; 8、其他:须请投标申请人踏勘项目施工现场及向招标人咨询项目建设情况。 五、发包方式:BT(建设—移交)模式 1、建设管理及投资主体: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回购主体: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回购基数:最终按审计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投资人的回购基数; 4、项目回购期限及支付比例:回购期限为三年半。其中,首期回购款支付时间为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六个月后的十日之内付工程款的30%;第二次是竣工验收合格18个月后的十日内付工程款的30%;第三次是竣工验收合格30个月后的十日内付工程款的20%;第四次是竣验收合格工42个月后的十日内付工程款的20%。 5、回报率:本工程投资回报率为零,投标人在工程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六、BT投标申请人主要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选派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职工,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证书。 3、投标人2009—2010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4、投标人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并具有融资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能力;凡具有投资建设本招标项目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 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7、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 “资格预审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后评标细则)。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录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www.ycztb.gov.cn详情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1年 10 月 10 日8:30至2011年 10 月 17 日17:00(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会导致无法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请合格投标人通过盐城市招投标网上报名系统“最新信息栏”查看,并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用全数入围办法或抽签入围办法确定不少于9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依法重新发布公告。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如缺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4)符合申请人主要资格条件中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5)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十一、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十二、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或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经资格审查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四、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五、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六、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019;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0515-88587313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曙 法定代表人:徐林 联系人:张玉海 联系人:李萍 联系电话:15950218690 联系电话:15605101578 |
报名期限: | 2011/10/10至 2011/10/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