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5669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泰兴市黄桥镇定慧小区农民集中安置房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 的 黄桥镇定慧小区农民集中安置房建设项目 已经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发改投[2009]243号文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国有 ,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中景观绿化工程的投标。
2、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黄桥定慧小区内 (2)工程规模: 约22000平方米 (3)总投资额:约 290 万元。招标工期: 60日历天 4、本工程的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成活率达到98%后付工程总价的40%,2012年底经再次验收成活率达到98%后付工程总价的30%,余款在2013年底经再次验收成活率达到98%后付清。 5、本招标工程分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图纸中注明的景观绿化工程。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园林专业)(开标时,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唱标) (3)其它条件: ①申请人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工程招标投标违法及不良行为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②企业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工程造价在25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注: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中标明的中标价为准) 7、请申请人于2011年 10 月 20 日17:30时前到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7室)报名。 8、根据泰建招(2007)5号《关于实行施工企业IC卡投标报名的通知》和泰建招〔2010〕9号《关于明确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报名登记必须由投标事务负责人持IC卡刷卡回执、本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含由委托人缴纳的一年内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清单复印件)、进泰备案表原件(指泰兴市以外的企业)完成。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www.txzbtb.com查询(泰建招〔2010〕9号《关于明确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的通知》),办理IC卡咨询电话:0523-86890815。 9、请投标单位于 2011 年 10月 20 日15:30时后到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7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 300 元,光盘费用为 100元)。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换取缴款收据,凭缴款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万元 人民币,缴纳形式: 电汇 ,户名: 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32001766344052501958,开户银行: 建行泰兴市中兴路分理处 。 10、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11、根据《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管理规定》(泰建管(2009)45号),注册地非泰兴市的建筑施工企业,需先到泰兴市建筑管理处办理《外地建筑企业进泰备案表》,再持《备案表》进行报名。办理备案表咨询电话:0523-87654191。 12、本工程采用 评标定标办法A 评标,具体评标细则见附件二。 13、以上活动均在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地址:星火路东首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投标事务负责人的投标报名时提交的经公证部门公证的符合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件的原件(包括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主要施工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www.txzbtb.com查询泰建招〔2011〕2号《关于明确投标单位提交相关人员社会保险格式及查询办法的通知》); (7)企业近两年(2009、2010或2010、2011)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8)由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 (9)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10)投标承诺书(与招标文件附件对应); (11)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泰兴市区域范围以内的企业)。 (12)企业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工程造价在25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供核实(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 1、工程施工合同; 2、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3、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其他条件 :附件二:评 标 定 标 办 法A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参加工程评标。工程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人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审查,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及标准,判定是否合格,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商务标的评审。 一、评标分值设置:投标报价96分,计算错误及报价偏离4分。 (一)投标报价:96分从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中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开始评审,商务标得分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得满分96分计算,其它投标价与之相比,每高出1%扣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二)计算错误及报价偏离:4分投标文件出现本招标文件8.3.1条款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3分,出现本招标文件8.3.2条款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报价偏离,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 二、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招标人可从中选定或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三名中标候选人,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业绩进行实地考察,若一旦查实业绩无效的,按投标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及依法投标的承诺书”的规定进行处理。招标人直接对第二中标候选人的业绩进行实地考察,依此类推。若三名中标候选人的业绩经考察均为无效业绩,则招标人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四、招标人应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五、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地址: 泰兴市黄桥镇 联系人:张庆宏 电话:13914523222 邮编: 22540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泰兴市曾涛路68号/泰兴市行政服务中517办公室 联系人:钱钱 传真: 0523-87629468 电话:13805266287 邮编: 225400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1年10月14日至 2011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 8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7室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1年10月20日至 2011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 8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7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
报名期限: | 2011/10/14至 2011/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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