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重庆 |
| 工程名称: |
重庆璧山县绿岛新区绿岛大道(南湖大道—北二环段)第四标段施工工程(双星大道—文星路) |
| 招标单位: | 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
| 代理单位: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重庆璧山县绿岛新区绿岛大道第四标段施工招标工程设计范围为道路K9+381.013~K10+441.025段,道路全长约1060.012米,为城市主干道Ⅰ级,双向8车道,道路总宽100米,其中道路红线宽度64.5米(含30.5米宽的车道,两侧各17米宽的人行道),道路左、右两侧分别控制8米和27.5米宽的绿化带。该标段设置桥梁1座,全桥长100米,桥宽45米。
2.2 建设资金:总投资约9400万元。
2.3项目建设地址:璧山县璧城街道南起双星大道,北至文星路。
2.4招标范围:以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设计的《重庆璧山县绿岛新区绿岛大道工程(南湖大道—北二环段)第四标段施工工程(双星大道—文星路)施工图》设计所示范围内的内容为准(其中:通信工程只做沟槽开挖、回填)。路灯灯头为压铸铝灯头,长1375mm(允许误差±50mm)、厚265mm(允许误差±10mm)、宽365mm (允许误差±10mm) 、最薄处不低于3.5mm。品牌要求原装南京三乐、上海飞利浦或欧司朗电器光源400W钠灯加补偿电容(铜芯镇流器)。
2.5 计划完成总工期3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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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条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法人(外地入渝企业还应提供市建委备案的入渝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2008年至今具备3个以上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业绩为工程造价大于9000万元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或在建的市政或道路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省、市、自治区,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或有黑名单记录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4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委托代理人于2010年 11 月 30 日至2010年 12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同时提交加盖鲜章复印件一套到重庆市璧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购或邮寄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报名期限: | 2010-11-30|2010-12-6 |
| 联 系 人: | 林瑛 朱时秀 |
| 联系电话: | 15123093009 15683158065 |
| 联系传真: | 46783201 |
| 联系地址: |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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