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6228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营口大石桥市路网大金线(营大路南轩桥-双碑道口段)绿化工程(BT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大石桥市路网大金线(营大路南轩桥-双碑道口段)绿化工程(BT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石桥市交通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路线长度为5.25公里,计划工期148天。 2.2招标范围:绿化工程施工。 2.3本项目采用BT运作方式。回购主要条款如下: 2.3.1投资收益:招标人给予投标人投入该项目的资金占用成本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年贷款基准利率加1个百分点计算。项目竣工后由招标人负责审计,按审计的结算价作为基础价,在此基础上计算利息(按1/2计划工期计息)。 2.3.2工程项目自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分三年四期回购完毕,第一次自竣工验收后30日内支付工程合同价的25%,第二次至第四次回购金与上一次回购金支付间隔为12个月。每次回购金为回购基数的四分之一,同时支付余款和投资收益。 2.3.3 本项目所发生的工程款视财政资金状况可提前支付回购资金。 2.3.4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招标人为本项目提供: (1)承诺回购担保,由政府财政部门筹措专项回购资金用于项目回购,列入财政计划并经同级人大审批通过,确保项目顺利回购。 (2)利用1.4平方公里土地出让金作为还款担保。上述二种方式谈判时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申请人自有资金不少于所投工程合同总价的30%,并能出具银行存款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其余建设资金在投标人中标之后必须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不得用项目反担保。 3.3本项目实行合同履约金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即投标人在工程合同签约前,须将中标价款20%的合同履约金存入财政部门专用存储账户,合同履约金由招标人监管。投标人未按要求存入合同履约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10号031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9日13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3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石桥市规划建设局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局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的投标资金担保,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将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担保由投标人存入招标代理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人担保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大石桥市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大石桥市哈大中路1号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 10号0311室邮政编码:115100 邮 政 编 码:110006联 系 人:邹巨航 联系人:李 阳电 话:0417-5836221 电 话:024-83733449-87 传 真:024-83733913 2011年10月21日 |
报名期限: | 2011/10/21至 201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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