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11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火车北站南北广场及配套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基建[2010]1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北广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火车北站北广场;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市火车北站南北广场及市政配套设施北广场工程用地3.81公顷;工程控制价158881959元,发包价14654843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火车北站南北广场及市政配套设施北广场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4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是《2010年度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闽建筑[2010]30号)或《2010年度福建省省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闽建筑[2010]37号)中的施工企业,且未被清理出库;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含不少于2万平方米地下室的项目;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在投标截止日之内,投标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未正受禁止投标或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形; 3.8.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9. 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两个月内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完成备案;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北环东路19号)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图纸。 4.2.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37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3. 投标人除通过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图纸外,还必须于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0月27日下午5时30分登录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进行网络匿名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网络匿名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火车北站北广场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北环东路19号)本项目开标室。 7.2.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购买招标图纸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统一提供的专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统一标准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后通过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加密工具进行加密,将加密生成的文件上传至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同时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有效的网络匿名报名号。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南路138号,邮编:350007 电 话:0591-83411735,传真:0591-87671805 联系人: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04608转806、815,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林晶、林木英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账 号:11603010010001849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北环东路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