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6394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晋江市市区七条道路景观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1】10200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江市市区七条道路景观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晋江市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11]151号、[2011]187号、 [2011]19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该工程位于晋江市市区(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额约12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划分标段的,说明各标段的划分情况): 本工程分为一个合同段进行招标,招标内容为:崇德路、阳光路、和平路、塘岸街、新华街、迎宾路、泉安路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 合格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省驿涛建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厦门安唐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厦门上园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园林绿化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__ _____;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 10 月 21 日至2011 年 10 月 27 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合理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424758379456);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拾 万元人民币(下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11 月 7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 地址: 晋江青阳新华街172号 ,邮编: ; 电话: 13599106699 传真: ; 联系人: 陈荣军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晋江市灵源街道曾林社区小区2号楼12A , 邮编: 362000;电话:0595-88191960 15880813398 传真:0595-88191980; 联系人: 张扬 。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
报名期限: | 2011/10/21至 201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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