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龙窝宋氏祠堂保护规划和维修设计方案 采购项目名称: 龙窝宋氏祠堂保护规划和维修设计方案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ZQ-FWCQ-11038 公告日期: 2011年10月21日15时33分 行政区划: 乐山市-乐山市中区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服务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对乐山市市中区龙窝宋氏祠堂进行保护规划和维修设计。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书发售方式: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标书售价: 标书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11月22日14时30分 投标地点: 开标日期: 开标地点: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受 乐山市市中区文体局委托,对龙窝宋氏祠堂保护规划和维修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Q-FWCQ-11038 二、招标项目:龙窝宋氏祠堂保护规划和维修设计方案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对乐山市市中区龙窝宋氏祠堂进行保护规划和维修设计。 完成时间:2011年12月30日前。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 2、供应商须具有文物保护规划甲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3、需提供近三年内三个以上类似业绩;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1月11日9:00- 17:00在 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春华路南段422号,工商银行2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文体局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 联 系 人:李静 联系电话:13981392234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乐山市春华路南段422号 邮 编:614000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3-2192933 传 真:0833-2193260 电子邮件: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