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6597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市经四路(江广路)苏二河景观绿化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经四路(现名江广路)苏二河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通开发管经[2009]114号),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通科技产业园 2、本批招标范围: 1)景观:经四路(现名江广路)(江港路以南,海澳路以北)苏二河(通三河以南,海奥路以北段);其中经四路K2+205.433-K2+690、苏二河H2+110-H2+720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河道:苏二河H3+315.289---H3+355.824。 3)纬十二路(现名海迪路)行道树。 3、招标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及河道景观绿化 4、计划开工时间: 暂定开工日期:2011.11.15,竣工日期:2012.3.15 二、本批招标工程计划划分1个标段 估算价为1200万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近三年内至少要有一项江浙沪同类、同规模工程业绩; “近三年”是指:2008年12月1日起至今开工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为准)。 “同类”是指:新建道路河道景观工程。 “同规模”是指:单个项目的合同结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 (4)其他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订立合同的能力;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项目经理本人办理;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承包人资格条件不符的,发包人可随时取消承包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如本次最终投标报价高于1200万,二级资质企业不具备中标资格。 ◆发包人将在资审期间不定期考察申请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申请人需随时配合。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2011年10月24日---2011年10月30日24时止,并于 2011年10月31日9:00-11:00,派项目经理到到南通开发区管委会招标办603室提交预审文件。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预审文件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请人项目经理须携带的原件资料: 1.身份证件、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职工社保证明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 企业2010年、2009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原件; 4. 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证明及纳税证明原件; 5. 提供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应包括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名称、账号以及该账户近期各项业务往来无不良记录、执行结算纪律良好等字段表述,“资信证明”落款必须由开户银行盖章确认,否则无效。必须提供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否则无效。 6.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的已建工程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均能体现项目经理本人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六、确定投标人办法: 1.资格预审:申请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预审文件,发包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对预审文件进行审核。如有下列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入围: ◆资格预审申请书没有按照《苏通科技产业园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目录表》的顺序简装成册并编码的、申请书资料装订混乱没有和表中项目及顺序对应的,不能入围; ◆申请人没有按照《苏通科技产业园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目录表》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非项目经理本人办理的,不能入围; ◆申请人不符合第三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第五条《报名经办人及项目经理本人须携带的原件资料》的,不能入围; ◆根据投标人在苏通科技产业园以往工程项目以往的报名情况、投标情况及合同履约情况,对于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挂靠、无故弃标、故意废标、合同履约不力等不良行为的,不能入围。 ◆考察不合格者不入围; 2.如资审合格单位超过12家,则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9家单位参加投标。如资审合格单位9-12家,则全部入围。其他情况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随机抽签,确定入围单位:发包人将通知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到南通开发区管委会招标办、在南通开发区管委会招标办监督下进行随机抽签确定入围单位,抽签时间另行通知,抽签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携授权委托书)参加,否则按弃权处理。 七、评标办法 1.对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核后,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议和比较。 2.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3.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选择次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如中标价为1200万元以上,二级资质的投标人不具备中标资格。 八、合同价款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付款方式 1、合同内项目付款: ◆绿化工程: 每月工程进度款支付至总监签署、发包人认可的该月合格工程完成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竣工结算结束、且一年养护期满、经考核符合要求后,支付至结算价的80%;两年养护期满、经考核符合要求后付至结算价的100%。养护期从发包人颁发竣工验收合格鉴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两年。两年养护期内承包人的维修、养护等所有费用均已计入投标报价中。 ◆景观工程: 每月工程进度款支付至总监签署、发包人认可的该月合格工程完成额的60%;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提供竣工结算资料支付至工程完成额的70%;竣工结算结束,支付至结算价的90%;一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至结算价的100%。保修期从发包人颁发竣工验收合格鉴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一年。一年保修期内承包人的维修、养护等所有费用均已计入投标报价中。 2、合同外项目付款:合同外项目付款为已批准的已完合格工程量工程款的50%。决算审计完成之后,参照合同内项目的支付比例办理结算。 九、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 应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十、招标人 ◆地址: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99号,过苏通大桥(由南至北)——沈海高速南通开发区出口(过桥第一个出口)——第一个路口右转至江广路——至沿江公路右转——过跨线桥即到 ◆联系人:孙工 电话: 0513-81017926 ;0513-81017935 传真:0513-8101790; E-mail: sunll@csstd.com.cn 十一、本次招标监督: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中心 |
报名期限: | 2011/10/24至 2011/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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