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6808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市星怡花园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星怡花园景观绿化工程已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南通开发区星怡花园内 (2)工程规模:约81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11. –2011.12.( 6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星怡花园景观绿化工程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一 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含一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同时具备风景园林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 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以2009年10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承担过600万元以上的住宅小区绿化工程的类似工程业绩(江浙沪地区),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已竣工交付的工程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必要时业主会对企业报送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应无条件进行配合。 (9) 企业必须有自己的苗木基地(不少于300亩),并且所种植的苗木数量及规格能满足业主要求,业主会对企业的苗木基地进行实地考察。 (10)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本工程评标办法如下: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评标。 二、 有效报价的确定: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 三、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含5人)时,评标基准价=去掉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人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四、 定标: a) 有效报价中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b) 如有投标报价相同时,则由业主确定中标单位; c) 如报价不相同,但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 8、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至2011年10月28日24时止;请申请人于2011 年 10 月 31 日 14 时至 16时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51号投资服务中心603室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资格预审文件(一式叁份)及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施工及设计资质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资格预审文件可以从www.ntcetc.cn上获取。所有证书原件均须提供复印件。资格预审须知从本公告内的附件中获取。 9,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 10、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执行。 11、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王雷 电话:0513-85928816 传真: 0513-5928810 12、招标代理地址:跃龙南路28号北四楼408室 联系人:桑晖 电话:0513-85505339 传真: 0513-5502599 邮 编: Email: 要求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24 日2011 年 10 月 28 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1年 10月24 日 星怡花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工程概况 1、招 标 人 : 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 :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位置 : 星怡花园 4、标段划分 : 星怡花园景观绿化工程 5、建设工期: 60日历天; 二、 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含一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同时具备风景园林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和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三、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 一个 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交验当年已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交验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含一级)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及风景园林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交验职称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拟派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持证上岗,并提供上岗证复印件。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 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以2009年10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承担过600万元以上住宅小区景观绿化类似工程(江浙沪地区),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已竣工交付的工程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必要时业主会对企业报送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应无条件进行配合。 (9) 企业必须有自己的苗木基地(不少于300亩),并且所种植的苗木数量及规格能满足业主要求,业主会对企业的苗木基地进行实地考察。 (10)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时间:2011年10 月 31日 14时至16时。 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51号投资服务中心603室。 七、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鉴于本工程的规模及对投标单位的要求,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附表 1~4,6~11 为必填内容,其余视情况填写。 八、未尽事宜参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1、经办人资格预审时须同时递交报名申请书(须加盖公章)。 2、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均交验原件,所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3、从www.ntcetc.cn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011年10 月24 日 |
报名期限: | 2011/10/24至 2011/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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