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龚竹、大佛安置点绿化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龚竹、大佛安置点绿化项目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峨政采招[2011]37号 公告日期: 2011年10月28日11时27分 行政区划: 乐山市-峨眉山市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1、本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2、供应商包栽、包成活、包养护一年; 3、场地整理及种植土回填投标方自行负责;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书发售方式: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标书售价: 标书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11月29日14时30分 投标地点: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室 开标日期: 开标地点: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李女士 0833-5533214 其它内容: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城建办委托,拟对 龚竹、大佛安置点绿化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峨政采招[2011]37号 二、招标项目:龚竹、大佛安置点绿化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1、本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2、供应商包栽、包成活、包养护一年; 3、场地整理及种植土回填投标方自行负责; (详见第五章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2009年-2010年内完成30万元(含)类似业绩2个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8、经营项目包含园林(园艺、苗圃)或园林绿化; 六、付款方式: 全部栽植验收合格后2个月之内支付总金额70%,余款一年后树种全部成活,经验收合格15日内全部付清余款。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投标时交)。 传真报名时间:2011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上班时间,未报名的不得参加投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绥山西路7号(市政府内)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3-5533214 传 真:0833-5533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