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7903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长兴县护城河工程景观市政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护城河工程景观市政二标段,已经由长发改投资【2011】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为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长兴县护城河工程景观市政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长兴县 2.3 建设规模: 2.4 招标范围:景观、照明、桥梁装饰及部分沿河道路改造、河道清淤等 2.5 合同估算价:大写 壹仟伍佰 万元,¥ 1500万元。 2.6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3.1.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需符合浙政发[2009]22号的相关规定。 3.1.2 具有有效的《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备案手册》、《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有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单位任职文件(A类证书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人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投标企业任职文件或证明确定);具有有效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1.4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均按不合格申请人处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交易会员),请于2011年11月2日8时00分至 2011年11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网(www.cxztb.gov.cn)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补交。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详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5.2本次资格预审同时受理投标会员ID卡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随带交易ID卡到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报名,并以不记名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会员网上下载每套售价 100 元,现场领取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4本次资格预审不受理非会员报名。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11日9 时 00分,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接收处。 6.2 资格预审文件网上下载的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补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已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应交验购买发票。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长兴县招标投标网、浙江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镇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892号302室 联 系 人: 陈工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3587202598 电 话: 0572-6265653 传 真: 传 真: 0572-6265657 2011 年11 月 2 日 |
报名期限: | 2011/11/2至 201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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