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滨高速公路配套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已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关于对津滨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补充批复》津发改城市[2011]1165号),初步设计已经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批复(《关于津滨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1]635号),项目业主为天津泰达津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贷款和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为津滨高速公路配套绿化工程。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津滨高速公路绿化提升,总工程面积451128m2,其中天津收费站29940m2、开发区西区环岛187700m2、滨海收费站28440m2、塘沽区段125490m2、西区段79558m2等,包括土方、给水、种植、排盐等工程施工。 2.3计划施工工期:2011年12月15日~2012年3月31日,共计:107日历天。养护期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并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具有盐碱地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每标段提交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3.5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报名早的投标人优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4日至2011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天津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18号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邮 编: 300100 邮 编: 300074 电 话: 022-58792335 传 真: 022-58792335 联 系 人: 刘志华 2011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