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90511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市白云大道等8条道路及二沙岛绿化养护(八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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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根据穗财建【2011】 171号 批准,并且本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现对白云大道等8条道路及二沙岛绿化养护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白云大道等8条道路及二沙岛绿化养护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 020-83865970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小姐 联系电话: 020-8384235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3849841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广州市市管八路一岛绿化养护。包括大金钟路(广园中路-白云大道)、白云大道(广园中路-同泰路)、临江大道(广州大道-科韵路)、广州大道(禺东西路-广州大道原收费站)、环市路(天河立交-省汽车客运站)、东风路(环市西路(内环东面)-中山一立交)、科韵路(广园快速干线-仑头收费站)、同泰路(白云大道-广州大道北)、二沙岛(广州大桥-沿江东桥头)。养护内容包括路树约17325株,绿化总面积约1513162㎡的二年期绿化养护。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 本工程只分1个标段 ;
2、 招标内容、规模及招标控制价:广州市市管八路一岛绿化养护,包括17325株,绿化总面积约1513162㎡的二年期绿化养护。计划养护期的总招标控制价为1778.84万元;各路段招标内容、规模及计划养护期的招标控制价如下表:
注:1、中标人需与招标人按照项目名称分别签订道路绿化养护服务合同。
2、本项目服务期为二年,养护合同一年一签。投标人按计划养护期提交投标文件。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11 月 15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11 月 16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00~11:30,下午:2:00~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人员,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6、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经招标依法发包的城市道路绿化养护或公共绿地绿化养护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养护合同(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应完成合同约定工期,并提交养护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二(适用资审通过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依法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www.gzlyyl.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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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1/11/10至 2011/1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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