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9052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扬中市太平广场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32118220111110001 1. 扬中市市政园林工程处 的 扬中市太平广场二期工程 已经由 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银行融资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扬中市开发区 招标类型:施工 所属地区:扬中市 (2) 工程规模: 约6000万元 建筑面积:90000.00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60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至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园林古建筑、园林绿化、安装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一级 6. 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可选条件: 8. 其他: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园林古建筑、园林绿化、安装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一级 3、企业信誉:信誉好。 4、项目经理信誉:信誉好 5、其他条件: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附联合体协议 六、请申请人于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16日,上午8:30到11:00,下午14:00时至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到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为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加密锁(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科办理,联系电话:0511-85026313)及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近一年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对帐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及苏建招(2006)408号文”; 2、本工程执行《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办法》; 3、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4、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本工程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递交至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账户名为投标人全称的基本账户中出票。投标保证金递交: 时 间:领取招标文件前(另行通知) 交款方式:非扬中企业采用汇票、扬中企业采用本票 帐 户: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462458220927 八、资格预审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具有《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8、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外地(非镇江)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扬中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备案; 10、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非扬中企业可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11、项目经理具有镇江市建筑市场管理信息卡(即IC卡); 12、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3、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15、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有行为的投标人; 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投标人服从扬中市招投标诚信管理的承诺; 18、项目经理必须无行贿犯罪行为。 19、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携带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九、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一) 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75分,施工方案22分,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3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根据得分高低按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照《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中第四十八条执行),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三)评分细则 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75分) (1)招标人认为投标单位应理性报价,公平竞争。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在合理的报价范围内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招标人将认为其缺乏诚意竞争,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认定中的平均值计算,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认定: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3)不低于成本价的合理报价中的最低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得75分,偏离基准价得相应扣分,每正偏离1%扣0.3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2、施工方案分值计算(22分) 综合评分评估法,评审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 A、园林古建筑部分(7分)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7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7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1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0.5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0.5分 (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及交叉作业等合理安排。0.8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0.3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0.5分 B、园林绿化部分(9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0.6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4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4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0.6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0.4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0.3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及交叉作业等合理安排。1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5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0.5分 (10)苗木质量及货源、起苗措施、运输栽植保证、水分及施肥管理、病虫害防治、抗高温措施,1.3分; (11)克服质量通病内容全面、不成活苗木、绿化的补种措施,1分; (12)养护方案(2分) Ⅰ、绿化苗木的月度养护方案,包括各种苗木不同的修剪、治虫、施肥等各项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1分; Ⅱ、广场、河塘、水电以及附属设施的现场管护和修复,所有工作量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竣工后两年内的维护、绿化养护、秩序管理、卫生清洁等各项安排合理科学,人员到位,1分。 C、园林古建筑、园林绿化等工种间的施工配合协调、施工衔接措施。2分 D、园林古建筑、园林绿化各专业及各工种技术人员合理齐全,人员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E、项目经理答辩。2分 3、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分值计算(3分) (1)一般规定 ①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均应以投标书中提供的并能明确是投标人及投标项目经理本人的业绩原件(联合体投标的以主体方业绩为准)为依据,并对真实性负责。 有关证书、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核实,所有获奖荣誉、获奖工程,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文件(原件)及获奖证书(原件)为准,文件与证书时间不一致的,以文件时间为准。 ②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以经工程所在地招标办备案过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业主单位证明原件)为准且符合国家施工规范,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 ③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④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 (2)分值计算 ①投标项目经理在2009年1月1日以后(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验收日期”为准或者以“业主单位证明”为准)施工过3000万元以上佛教广场类园林古建筑建设工程得2分,其中园林绿化部分造价在600万元以上另加1分。 4、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的,按照《扬中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扣分实施办法》执行扣分。 (四)计分规则 1、各单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进行计分,在所有评委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各单项平均分相加后即为总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分就为弃权: (1)未按上述规定要求计分的; (2)单项内容出现2个或2个以上分值的; (3)评标人员未签名的。 3、在评标计分时各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9.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全部入围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1-11-10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1-11-16 上午起时间: 08:30 上午止时间 11:00 下午起时间: 14:00 下午止时间 17:30 获取文件地点: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 请申请人于 2011-11-10 至 2011-11-16 每天上午 08:30 下午 17:3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0511-88368360) 报名。 11. 招标人地址: 扬中市三茅镇 联系人: 季茂晴 电话: 0511-88336601 12. 招标代理机构: 扬中市扬子中路181号物价局二楼(扬中联络处) 联系人: 李立国 电话: 0511-85156207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1-11-10 至 2011-11-16 |
报名期限: | 2011/11/10至 2011/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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