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榕市建安招201101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榕市冠亚广场以西片区及乌山历史风貌区一期保护改造项目-乌山八十一阶1#古建保护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福州市鼓楼区园林局 |
代理单位: | 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冠亚广场以西片区及乌山历史风貌区一期保护改造项目-乌山八十一阶1#古建保护修复工程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冠亚广场以西片区及乌山历史风貌区一期保护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鼓发改基[2007]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鼓楼区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鼓楼区园林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乌山风景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823㎡,工程预算造价¥137801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无; 2.6.2 设计单位: ; 2.6.3 代建单位:无; 2.6.4 监理单位: 。 |
报名条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从业限制的情形;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 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1月12日至2011 年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购买招标图纸。同时根据榕建招[2010]20号、榕建综[2010]32号文件规定,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上下载,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采用无记名方式。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伍仟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月26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电子光盘(gef格式)作为备份在截标前必须提交,若因网络、平台系统故障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电子标书加密工具失效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功能失效时,方可启动电子光盘(gef格式)投标数据进行开评标,并以此数据结果为准。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必须派专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图纸凭证复印件、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络报名号原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报名期限: | 2011-1-11|2011-1-18 |
联 系 人: | 郑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58926、87678285 |
联系传真: | 0591-87678286 |
联系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2号温泉商场(金百合大酒店)附属楼三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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