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495819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市珠江电厂厂区道路、绿化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根据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穗发控股电[2010]211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现对 珠江电厂厂区道路、绿化改造项目 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珠江电厂厂区道路、绿化改造项目
二、招标单位: 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84688602-8354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22815079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4986039
三、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区南沙街环岛路珠江电厂厂区内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道路改造约22383.1 m2,人行道改造约3386 m2,绿化面积约49528.1㎡(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根据施工图纸完成厂区范围内主要道路、人行道路改造;厂区道路灯光改造;新建门岗;厂区标识系统(包括交通标识)改造;厂区范围内绿化改造、管养与维护等,不包括:雕塑、围墙、候车亭。
招标控制价: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1年11月15日至2011年12月5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1年12月5日,9时30分至11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7日9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南沙区环岛路290号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2楼)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叁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注:(1)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2)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在投标人信息录入时,将由交易中心的交易管理系统对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进行自动初步筛查,凡企业资质信息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信息将不能录入。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5-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非电子评标项目,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二十、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招标单位: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报名期限: | 2011/11/15至 2011/12/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