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9743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扩建工程校园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标段编号: BPK090067-28SG 江苏警官学院建设项目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扩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苏发改投资发(2008)68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42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4200.00万元;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5313.18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扩建工程校园绿化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石佛寺三宫48号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2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3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绿化景观工程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160000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含)以上。 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11月16日至 2011年11月22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0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5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主要包括栽植、铺植、铺装等)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原件,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评标细则: 综合评标法 (1)、投标报价(80分)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得满分;其他投标报价每高出该投标报价的1%扣0.7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2)、施工组织设计(20分): ①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全面、具体、完整,且科学合理,对组织实施本工程具有指导性,各分部分项工程有完整的施工方案(2分)。根据描述的准确、完整程度分档次,分值分别为:1.8分≤优<2分、1.6分≤良<1.8分、1.2分≤中<1.6分、0.6分≤差<1.2分,无0分; ②施工机械、工程材料和劳动力的投入计划(2分)。根据描述的准确、完整程度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分值分别为:1.8分≤优<2分、1.6分≤良<1.8分、1.2分≤中<1.6分、0.6分≤差<1.2分,无0分; ③质量保证体系满足质量需要,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具体措施,针对本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根据描述的准确、完整程度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分值分别为:1.8分≤优<2分、1.6分≤良<1.8分、1.2分≤中<1.6分、0.6分≤差<1.2分,无0分; ④如何确保工程按期完成的具体措施,工期计划安排合理,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3分)。根据描述的准确、完整程度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分值分别为:2.7分≤优<3分、2.4分≤良<2.7分、1.8分≤中<2.4分、0.9分≤差<1.8分,无0分; ⑤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消防措施,减少扰民,控制扬尘、治污减排、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措施,保护周边道路、公用设施措施(1分)。根据描述的准确、完整程度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分值分别为: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6分≤中<0.8分、0.3≤差<0.6分,无0分; 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合理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根据描述的准确、完整程度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分值分别为:1.8分≤优<2分、1.6分≤良<1.8分、1.2分≤中<1.6分、0.6分≤差<1.2分,无0分; ⑦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临时设施布置,施工临时道路等方案合理性(1分)。根据描述的准确、完整程度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分值分别为: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6分≤中<0.8分、0.3≤差<0.6分,无0分; ⑧季节性施工措施,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根据描述的准确、完整程度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分值分别为: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6分≤中<0.8分、0.3≤差<0.6分,无0分; ⑨关于苗木成活率保证、景观效果、季节性处理的详细方法及处理措施(3分)。根据描述的准确、完整程度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分值分别为:2.7分≤优<3分、2.4分≤良<2.7分、1.8分≤中<2.4分、0.9分≤差<1.8分,无0分; ⑩免费养护质保期响应。本项目免费养护质保期不得少于两年;若投标人免费养护质保期承诺超过两年,每延长一年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综合评估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代理人还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11年5月至2011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其他证明无效); (4)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3、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交纳了民工工资保障金(与资质相符),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原件,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本招标公告中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包括时间、造价等),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若投标人资质证书中只有园林绿化一项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11-15 17:30到 2011-11-22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江苏警官学院(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浦口区顶山街道石佛村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2411室 招标人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335926 招标人联系人:郑凯 代理机构联系人:温清 招标人联系电话:57078991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335925 |
报名期限: | 2011/11/15至 2011/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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