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9896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中日(连云港)生态科技园工程展示中心周边景观绿化(含硬质铺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工程编号: LYGK201111003 工程名称 :中日(连云港)生态科技园工程 招标人名称 :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连云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黄海大道北、花果山大道东、242省道南、跃湖路西 工程规模 :总投资约8000万元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LYGK20111100308 展示中心周边景观绿化(含硬质铺装)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 100 2011-12-12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信息: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绿化工程;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绿化面积10000m2; (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 / ;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展示中心周边景观绿化(含硬质铺装)工程施工;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为 连云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黄海大道北、花果山大道东、242省道南、跃湖路西 ; (8)计划开工日期 2011 年 12 月 12 日,工期 30 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 / %或人民币 贰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2 月 8 日 14 时 30 分,提交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7、外地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注册分公司,并在连缴纳有关税收,在投标前为此必须做出承诺(详见连建管(2006)308号文)。 8、资格审查执行连建招(2006)569号文。 投标人只要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包括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执行苏清欠办(2007)13号文,苏清欠办(2008)13号文,苏清办[2010]13号文及连清办(2011)9号文。 10、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规定: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中标价的10%各地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12、报名时须携带经办人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13、招投标活动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14、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①、投标报价(70分); ②、施工组织设计(22分); ③、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 ④、投标人业绩(6分); ⑤、信誉(2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公示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连云港市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楼 联系人:陶明双 电话:0518-85168555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1年11月16日至 2011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2时 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1年11月16日至 2011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 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 招标文件。 |
报名期限: | 2011/11/16至 2011/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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