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98968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连云港赣榆海事处工作船码头及陆域监管设施工程绿化景观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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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工程编号: GYX201103004
工程名称: 连云港赣榆海事处工作船码头及陆域监管设施工程 招标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海事局 代理机构名称: 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赣榆县党校东侧 工程规模 :3789平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GYX20110300403 绿化景观施工 公开招标 90 2011-12-12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117室 公告信息 1、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3、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
4、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准予参加投标。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五)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六)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项目负责人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投标。一个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备注: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外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放副本内。
6、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7、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文、连清欠办(2011)9号文。
8、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9、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10、依据建市【2007】72号文规定,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资质的企业投标报名。
11、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12、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五天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13、除赣榆县以外的施工企业必须执行赣建发【2009】31号文。县纪委举报电话:86223020;县投诉中心举报电话:86223030;县招标办举报电话:86221678。
14、本项目为远程评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为:(1)投标报价78分;⑵施工组织设计20分;(3) 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4) 信誉2分;
一、投标报价78分
(一)基准价的确定:报价评分以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为基准,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78分。
(二)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出基准价1%扣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一)施工组织设计评价指标: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苗木栽植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2分;
●苗木养护计划及技术措施1分;
●排盐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1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5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5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并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其中陈述分值1分、答辩分值1分。
(以上各项必需结合本工程实际,没有针对性或没有可操作性的不得分)
90≤优<100;80≤良<90;60≤中<80;30≤差<60。
(三) 在统计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三、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
说明:
(一)本项指标为扣分项目;
(二)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的评价;
(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的数量和对投标总价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0≤优<1 1≤良<2 2≤中<3 3≤差<4
四、信誉分值为2分: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和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本省行政区域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市行政区域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分别出具的有无行贿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1)能提供并证明情况良好的得2分;
(2)无法提供证明的得0分;
(3)有行贿或不良记录的倒扣2分。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不良行为查询网址: http://www.lygcin.gov.cn/ 进入“建设市场主体不当行为公示 ”。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投标全程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不真实,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连云港市连云区院前路11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西路51号 联系人:郑其维、朱晓青 传真: 0518--85520215 电话:0518-85520738、15252829859 邮编 :222004 E-mail :lianqiaodaili@126.com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1年11月17日至 201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 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117室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1年11月17日至 201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117室 获取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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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1/11/17至 2011/1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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