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0075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大丰市区公共地段绿化养护管理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大丰市区公共地段绿化养护管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大丰市区公共地段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2.2项目地点:大丰市区 2.3管护期限:壹年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统筹 2.6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分 2 个标段,一个投标人仅能中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招 标 内 容 建设规模 投资额 1 二卯酉河北市区绿化养护 / 约210万元 2 二卯酉河南市区绿化养护 / 约150万元 3、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 二 级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本单位职工劳动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7)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8)大丰市区固定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请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11月17日至201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申请人报名后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企业不诚信行为,将在网上公示。 7、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邢军 联系号码:0515-83535530 联系地址:大丰市常新南路163号 招标代理公司: 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友龙 联系电话:13962093351 、0515-83939851 联系地址:大丰市飞达东路东方剑桥西综合楼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承诺与业绩、施工组织设计等几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二、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三、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控制价(本项目招标人控制价一标段为 ,二标段为 ;独立费部分不予下浮,由招标人按实签证使用)。 2、投标报价的分值计算 经评审的不低于企业成本价的有效最低投标价格得70分,并以此为基准价格,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该项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管护成果标准要求承诺及养护业绩证明 10分 1、质量标准5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合格标准,承诺养护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大丰市城市绿化养护百分考核办法(试行)》《大丰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规定(试行)》,得5分;不承诺的,按废标处理。 2、养护业绩5分: (1)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08年~2010年,余同)类似工程养护业绩施工合同得2分,(同时提供养护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养护合同); (2)近三年投标人的绿化养护业绩:最高分3分 ①、单项绿地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不含1万平方米)或行道树少于500株以下(不含500株)的 0分 ②、单项绿地面积在1-5万平方米(不含5万平方米)或行道树500-2000株(不含2000株)的 0.5分 ③、单项绿地面积在5-10万平方米(不含10万平方米)或行道树2000-5000株(不含5000株)的 1分 ④、单项绿地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或行道树5000株以上(含5000株)的 1.5分 (核查内容:同时提供注明绿地养护面积或行道树养护数量的绿化养护合同和养护工程验收合格证明,不同合同可累加,但不包括绿化工程合同)。 (三)施工组设计(养护方案) 15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养护方案)进行评定,根据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以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①、绿地养护措施:5分。响应招标文件养护等级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得4分;树木、草坪、花卉、绿篱及地被等养护措施和养护档案制度的建立具体详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最高可得5分。 ②、园容保洁措施:2分。有清扫作业时间、巡回检查制度、保洁措施的得1.5分,措施具体详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最高可得2分。 ③、设施维修措施:1分。有设施的保护、维修措施的得0.8分,措施具体详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最高可得1分。 ④、灾害性天气和突发事件(如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分。有灾害性天气和突发事件预案的得0.8分,抢险救灾措施及时、合理的最高可得1分。 ⑤、材料进场计划:1分。有材料进场计划得0.8分,计划合理的最高可得1分。 ⑥、安全、文明管养措施:1分。有安全、文明管养措施和统一着装计划的得0.8分,措施合理最高可得1分。 ⑦、设施及名贵花木的看护方案:1分。有设施及名贵花木的看护方案的得0.8分,看护方案合理的最高可得1分。 ⑧、草花、肥料的施工方案:1分。有草花、肥料的施工方案的得0.8分,方案合理最高可得1分。 ⑨、责任期内绿地内植物的小范围调整方案:1分。有责任期内绿地内植物的小范围调整方案的得0.8分,调整方案合理的最高可得1分。 ⑩、合理化建议:1分。有1条得0.25分,最高不超过1分。 (四)养护人员、养护机械(5分) (1)养护人员的配备(2分):按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班组人员配备表》及人员岗位证书、技工人员证书、职称证书等,是否满足本项目养护的需求酌情给分,最高得分2分。(核查内容:《项目班组人员配备表》、人员岗位证书、技工人员证书、职称证书原件等) (2)养护机械的配备(3分):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养护所用的机械如割草机、绿篱修剪机、洒水车、清运车、高枝剪、油锯(或电锯)、药水机、高压泵(或消防泵)、草坪打孔机(疏草机)等绿化设备。提供洒水车1辆、清运车1辆、割草机、绿篱修剪机各2台得基本分1分,缺少上述数量及品种设备不得分;每增加其它种类设备,每种设备加0.4分,最高得分3分。(核查内容: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的发票、车辆提供行使证原件) 四、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处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废标处理。 |
报名期限: | 2011/11/17至 2011/11/23 |
|